房屋维修基金能否退还?了解一下相关规定
2025-03-22 开云登录网页平台官网
房屋维修基金又称为公共维修基金或专项维修基金,是指住宅物业的业主为了维修保养公共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而上交的一定金额的钱款。这些资金被存入专项账户,并由业主委员会负责管理和使用。
维修基金由业主共同筹集,业主根据缴纳比例享有维修基金的权益,但使用权归所有业主共有,单个业主不能提取自己的维修基金。维修基金与具体住房相结合,随房屋的存在而存在,消失而消失。当房屋产权转移给新业主时,维修基金也会随之转移到新业主名下。
物业管理企业能从维修基金中暂借一部分资金用于物业日常修理和更换费用,但预付款不允许超出工程款总额的30%。业主委员会也可以在物业管理企业的账户上保留一定金额的备用金用于活动经费,但需要经过业主大会的决定。
一般情况下,房屋维修基金是不可以退还的。但根据我们国家住宅专项维修基金管理办理的相关规定,有以下两种情况能申请退还维修基金余额:
1. 购房人在购买商品房后,如果退房或换房,已缴存的维修基金可以与开发建筑设计企业协商退还。
2. 已缴存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的商品房,因拆迁等原因灭失时,能申请退还维修基金余额。
公共维修基金是指业主委员会同意后,由房地产行政主任部门移交给物业管理企业的维修基金。正常的情况下,公共维修基金是不可以退还给个人的。
房屋维修基金一般是不可以退还的,但在特定情况下,如房屋灭失或转让时,能申请退还或转让维修基金余额。业主应了解相关规定,以便在需要时能够合理处理维修基金。